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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务系统全面升级期间暂停财务报销的通知

发布单位: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4-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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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结合《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财政部于2013年底发布了新修订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并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因新制度较旧版会计科目作了大范围调整,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统一部署,我处目前正在对我校财务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并对2013年部分账目进行转换、整理,工作量巨大,升级期间财务报销工作无法开展,具体开始时间待升级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财务处

201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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