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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大学章程》正式发布

发布单位: 党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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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教育厅发文核准了《安庆师范大学章程》。9月13日,学校印发《安庆师范大学章程》,予以正式发布,为我校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完善而有效的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标志。学校党政班子高度重视《章程》建设工作,从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的高度,充分认识《章程》制定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章程》建设列入学校党政工作要点,使《章程》的制定过程成为学校提升管理水平、促进现代大学制度建立、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的新的起点。学校于2014年8月正式启动《章程》制定工作,印发了《章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在深入学习调研基础上认真起草文本,并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集中全校师生智慧。《章程》经学校教代会执委会、校长办公会审议后,由党委会审定通过,按规定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2016年8月10日,省教育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校《章程》,予以核准。

《安庆师范大学章程》分为序言和正文两个部分,共九章,六十七条,对校名校址,办学宗旨,办学规模,学科门类设置,教育形式,内部管理体制,举办者与学校之间的权利、义务,教职员工及学生的权利、义务,经费来源、资产和财务制度,学校标识、校庆日,《章程》修改程序,以及其他必须由《章程》规定的事项做了明确规定。

我校《章程》经教育厅核准发布后,学校将精心组织学习贯彻,以《章程》为统领,完善《章程》配套制度,使《章程》的原则规定进一步细化,不断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切实发挥《章程》作用,不断提高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和科学发展水平。(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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