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洋,男,安徽省金寨县人,系我校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2008级(2)班学生,学号为180108041。
该生自本学期开学以来,一直未返校。学院老师多次电话催促,该生仍未返校,且未办理任何手续,目前离校已超过了规定时间。现公告催促刘洋同学于2011年10月10日前返校,否则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自动退学处理。
特此公告
教务处 学生处 音乐学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上一篇:关于继续开展新学年学生优秀寝室创建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安庆师范学院仪器设备及图书招标公告
【学习进行时】习近平: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安庆师范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安庆师范大学面向全球公开招聘二级学院学术院长预公告
关于2025-2026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拟招募人员名单的公示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学化工学院开展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和警示教育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数理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违规吃喝问题警示教育会议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科学学院党委召开专题学习会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美术学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版权所有:安庆师范大学 皖ICP备16009723号 皖公网安备 3408032000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