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洋,男,安徽省金寨县人,系我校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2008级(2)班学生,学号为180108041。
该生自本学期开学以来,一直未返校。学院老师多次电话催促,该生仍未返校,且未办理任何手续,目前离校已超过了规定时间。现公告催促刘洋同学于2011年10月10日前返校,否则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自动退学处理。
特此公告
教务处 学生处 音乐学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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