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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促刘琪同学返校的公告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3-03-23

刘琪同学无视校规校纪,未经学校批准,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学院

班级

学号

姓名

性别

情况说明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2019级2班

120118110

刘琪

该生自2023年2月13日至今未参加任何教学活动,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学院多次联系本人和家长,催促其参加教学活动无果。

根据《安庆师范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安庆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安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公告催促刘琪同学于2023年4月7日前返校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按自动退学处理。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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