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和《关于开展安庆师范大学先进班集体和“十佳”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经过现场展示和材料评审两个环节的综合评选,现将2024-2025学年安庆师范大学 “十佳”班集体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数理学院2023级数学稼先班
资源环境学院2023级环境科学1班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级思想政治教育 1 班
音乐学院2023级舞蹈表演班
人文学院2023级文典班
化学化工学院2023级化学5班
经济与管理学院23级金融工程陶因班
外国语学院2023级商务英语1班
法学院2023级社会工作班
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2023级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2班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日。如对上述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向学生处、纪委办公室反映,电话:0556-5300047;0556-5300053。
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处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