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可,女,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人,系我校音乐学院音乐学专业2009级(3)班学生,学号为180109118。
该生自“五一”节假期以来,一直未返校。学院老师多次电话催促后,该生仍未返校,且未办理任何手续,离校超过规定时间。现公告催促魏可同学于2011年6月27日前返校,否则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教务处 学生处 音乐学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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