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安庆师范学院校方责任险采购项目
二、公告日期:2014年9月26日。
三、开标时间由2014年10月13日上午9:30整推迟至2014年10月16日上午9:30整,开标地点不变。报名时间及其他时间相应顺延。
四、更正内容:
1.第1包保险类“技术参数”
原参数“保险费率不高于15元每人”更正为“保险费率为10元每人”。
2.商务分册“供应商须知”中的“确定成交候选人”
原参数“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至3名成交候选人”更正为“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至3名成交候选人”。
3.商务分册“供应商须知”中的“评审方式及成交原则”
原参数“本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更正为“本次采用最高保险责任限额,即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高保险责任限额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
安庆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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