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首页

关于组织申请安徽省2015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单位: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4-08-27
分享到:

各学院:

根据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15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由科研处统一组织,请按照各类科技计划申请要求,加强学习宣传,规范标准程序,认真审核把关,严肃工作纪律,做到标准公开、办法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客观公正地遴选项目。

二、申请渠道

申请人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选择相应计划类别,根据各自申请要求,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本申报系统与省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相连相通,最终立项需通过涉企系统审核。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科研处网上审核,申请人在线打印申报书,与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送归口管理部门。证明材料由申请单位自主选择,要与申请项目密切相关,少而精。科研处公示5天。

申请人于922日前将项目申请材料一式5份(含电子版)报送到科研处

四、其它事项

1、不接受个人申请。

2、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身体健康,为主持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3、一个项目仅限一个承担单位和一个项目主持人,一个主持人不得同时主持两个项目,在研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请。

4、列入省科研诚信数据库负面清单的单位,此次不得申请。

5、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15年1月1日。

6、所有申请文件见附件或查阅科研处网站。

科研处

2014/8/27

附件:20140827-105852.zip

菱湖校区:

安徽安庆菱湖南路128号
邮编:246011

龙山校区:

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
邮编:246133

版权所有:安庆师范大学    皖ICP备16009723号   皖公网安备 3408032000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