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报》(皖教秘〔2017〕14号),1月5日—7日,全省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满足《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蓝色预警解除条件。根据省教育厅通报,从即日起解除省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终止重污染天气省Ⅳ级应急响应。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报
安庆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
上一篇:校领导第20-21周主要工作安排
下一篇:关于安庆师范大学第三届记者文化节 主题征文大赛和微电影制作大赛获奖结果的公示
【学习进行时】习近平: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安庆师范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安庆师范大学面向全球公开招聘二级学院学术院长预公告
关于2025-2026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拟招募人员名单的公示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学化工学院开展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研讨和警示教育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数理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违规吃喝问题警示教育会议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科学学院党委召开专题学习会
【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美术学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版权所有:安庆师范大学 皖ICP备16009723号 皖公网安备 3408032000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