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省级Ⅲ级和Ⅳ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皖教秘〔2017〕81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通过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开展健康防护和安全防范教育、减少师生户外活动、加强校车安全检查等应急响应措施,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校园环境安全和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省级Ⅲ级和Ⅳ
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安庆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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