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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学院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遴选项目询价函

发布单位: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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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AQSY2016-008(HH)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安庆师范学院以询价采购方式,对安庆师范学院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遴选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安徽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服务类资质)。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

4近4年内(自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政府、教育行业预算执行、财务收支、专项经费、年度报表等项目审计业务。

二、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报价超过本次采购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3、报价函封面及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项目编号。

4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审计业务业绩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采用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合并于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密封,且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如不按以上要求,所递交的文件将不被接受。

6、供应商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7采购人邀请所有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参加询价会。

询价会及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331930

地点: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学院龙山校区行政楼,安庆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8、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9、供应商在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后,如对本项目报价,即不可撤回。

10、不符合询价函要求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函。

11、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审计服务相关要求及说明:

(1)2016年5月10日之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和审计发现问题清单;

(2)审计重点及内容详见附件一:《安庆师范学院建立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年度审计全覆盖制度实施方案》;

(3)审计发现问题清单格式详见附件二:《2015年度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参考模板)》;

(4)各投标单位报价函中应包括拟参与此次审计的审计组组成情况;

(5)各投标单位报价中应包括审计期间审计人员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我校可免费提供办公场所。

四、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询价小组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最低且相等时,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和审计发现问题清单后一个月内付合同额的95%,剩余5%作

为质保金,一年后无服务质量问题一次付清(不计利息)。

六、报价说明:

1、报价需包括审计期间审计人员食宿、交通等一切相关费用。

2、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所有有意向参加本次项目询价的供应商需在2016年3月30日17时前到招

标代理公司(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庆市菱湖北路73#)报名,并支付100元报名费。

2、报名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资质证书复印件,④近4年内(自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政府、教育行业预算执行、财务收支、专项经费、年度报表等项目审计业务合同复印件,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公司缴纳招标代理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委员会计价字[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标准的80%收取)。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庆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56-530005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娟联系电话:0556-5671320

附件下载

2016年3月23日

菱湖校区:

安徽安庆菱湖南路128号
邮编:246011

龙山校区:

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
邮编:24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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