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单位:
按照院领导的指示,我处根据院发[2006]22号《安庆师范学院“暂付款”管理办法》规定,于12月上旬对学校暂付款账目进行年终集中清理催报,请收到催报通知的单位和个人务必根据通知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到我处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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