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字〔2018〕17号),现公告催促窦长柱同学于2022年10月28日前返校办理退学手续,逾期按自动退学处理。
具体情况如下:
学院
专业/班级
学号
姓名
性别
情况说明
数理学院
基础数学
Y18060011
窦长柱
男
自2020年9月起未回校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与科研活动,且未履行任何延期手续。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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