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校政字〔2019〕18 号)文件精神和有关文件规定,我校研究生院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经过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评选推荐,研究生院审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11月1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研究生院、纪委办公室反映,电话:0556-5306033;0556-5300053。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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