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首页

法学院召开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研讨会

发布单位: 党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8-04-16
分享到:

4月13日下午,法学院召开了“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研讨会。法学院全体党政领导,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教研室主任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长焦少林主持。

焦少林与全体参会人员共同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他指出,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应在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前提下进行,强调要切实把《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对人才培养的知识要求、能力要求、素质要求融入到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中,要将具有法学类自身特色的创新创业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融入到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中。

与会人员就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设置、知识产权专业必修课课程门数及理工科课程如何合理化设置、实践教学如何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毕业论文的多种形式完成等进行了深入研讨。

会议特别强调会后教研室主任应带领各教研室教师集中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集思广益,制定出以“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为基础,有法学院自身特色的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谢凡)


菱湖校区:

安徽安庆菱湖南路128号
邮编:246011

龙山校区:

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
邮编:246133

版权所有:安庆师范大学    皖ICP备16009723号   皖公网安备 3408032000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