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首页

法学院法律宣讲实践服务团携手司法所开展“以案说法”普法活动

发布单位: 党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6-08-25
分享到:

8月18日,法学院法律宣讲实践服务团携手大龙山镇司法所,开展“以案说法”普法宣传活动。

“何某与黎某是夫妻关系。婚后,何某脾气暴躁、好吃懒做,经常无故找事,辱骂、殴打黎某。不只是徒手殴打,何某在家中还常常放置铁管,用铁管打黎某头部,用不锈钢杯子、碗、壶子等扔掷黎某,抄起什么物件就用什么物件打黎某。何某对黎某是天天辱骂,不足三五天殴打黎某一次。时间长了,黎某饱受身体和精神上的折磨,被告的一巴掌致使黎某的视网膜脱落几近失明。”对于这则通过实践服务团成员声情并茂表演展示的案例,引起了现场观众的热烈讨论。

“本案中,被告何某婚后一直殴打原告黎某,造成了黎某巨大的身心伤害,首先何某这一行为就违反了反家庭暴力法第三条的规定,夫妻之间相互关爱、相顾照顾;同时黎某在受到伤害的时候,未能通过有效途径维护自身正当权益,黎某可以向身边人寻求帮助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等方式,这样才不会导致更严重后果的发生。”法律宣讲实践服务团成员对这则案例全面的分析,引起了台下阵阵掌声。

活动结束后,实践服务团成员还与现场村民进行互动,现场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答疑解惑。现场一位村民说:“‘以案说法’这种活动开展得很好,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和教育,懂得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都应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在当地群众的热情参与中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增强了广大妇女儿童对反家庭暴力的意识,引发了大家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广泛关注,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树立正确的家庭道德观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张颖 武奎)

 

菱湖校区:

安徽安庆菱湖南路128号
邮编:246011

龙山校区:

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
邮编:246133

版权所有:安庆师范大学    皖ICP备16009723号   皖公网安备 3408032000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