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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研究出台学生实践创新成果和单项奖评选办法

发布单位:宣传部   发布日期:2022-01-02

近期,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实施德智体美劳“五大行动”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工作方案》,学校研究出台了《安庆师范大学学生实践和创新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安庆师范大学单项奖评选办法(试行)》。

学校出台的两项制度立足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着力推动“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深度融合,建立健全“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实践评价体系,完善奖励机制,优化奖励办法。两项制度明确了实践和创新成果奖励和单项奖范围,规范了学科竞赛认定、学生科研成果等方面内容,鼓励学生发表高水平论文、参加高水平赛事,对在实践和创新取得突出成就的学生、在A类赛事中获奖的学生团队给予一定奖励。同时,学校对在精神文明、学业成绩、文体活动、劳动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单项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

两项制度的出台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生实践和创新教育工作,完善社会实践、创新教育体系和激励机制的具体体现,旨在充分调动和激发学生学习内在动力,激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和专项才能发挥,弘扬求知问学的精神品格,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引领学生求真学问、练真本领,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近年来,学校采取一系列措施完善育人体系,深化“三全育人”改革,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等综合奖学金方式表彰品学兼优在校大学生,同时对在学术科研、学科与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创作发明、文体活动等高水平赛事和活动中取得丰硕成果的学生予以嘉奖。学生在各项赛事中获奖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2021年学生在A类赛事中获国家级奖励23项,在B类赛事中获奖441项,育人成效显著。(撰稿:严峻  审核:陈东 陈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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