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国组织人事系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巩固提高年。4月6日上午,组织部、党校全体人员在行政楼南楼419会议室召开专题学习会,重点学习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4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文件,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党委组织部部长陈光明主持了会议。
会上,陈光明部长传达了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等4个法规性文件。要求全体人员围绕立德树人中心,服务大局,掌握政策法规,增强学习意识、原则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服务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努力提高为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服务质量和水平。陈部长还对组织部近期主要工作做了部署和安排。
党校常务副校长、组织部副部长王先民带领全体人员学习了中组部《关于深入推进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带头创先争优的意见》(组通字[2010]16号)文件。
与会人员密切联系实际,认真讨论学校《组织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活动巩固提高年实施方案》,表示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自觉讲党性、讲信念、讲传统,树组工干部新形象。(张万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