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首页

我校节能工作获国家和省级表彰

发布单位: 党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6-06-20
分享到:

6月15日下午,由省管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省直工委共同组织的全省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发布暨生态文明建设主题报告会在省行政中心举行。会议对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安徽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示范单位”称号的单位进行了授牌表彰;我校同时获得两项表彰。

近年来,我校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高度重视节能工作,以“绿色校园”理念为主线,以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目标,成立了学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创新管理手段,增设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倡导绿色节能办公,从而提升节能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广大师生员工注重细节养成,从小事做起,不浪费一滴水,不空耗一度电,使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有效降低了学校生均综合能耗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

在节能管理过程中,学校一方面在原有建筑及设备的基础上,按照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环境保护无妨碍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对设施设备进行节能改造,有效控制能源资源的浪费情况。如:两校区能源监管平台,可实时监控楼宇和重点用能设备的用能情况;照明灯具更换成节能LED灯,实现绿色照明计划;公共卫生间安装节水装置和器具,有效控制水资源的浪费;学生浴室采用空气源热泵技术改造,充分利用清洁能源等。

另一方面采取精细化手段,对用能设施、设备实行精细化管理,健全使用制度,建立用能台账,严格按照节约型示范单位标准逐项审查落实。同时,更加注重工作的持续性,加强自查,发现耗能问题及时查找原因进行整改,保障学校节能管理、宣传、培训等效果有质的提升。

节能降耗非一日之事,应常抓不懈。学校将再接再厉,让节能降耗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有效提高能源资源使用效率,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李谋平)

菱湖校区:

安徽安庆菱湖南路128号
邮编:246011

龙山校区:

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
邮编:246133

版权所有:安庆师范大学    皖ICP备16009723号   皖公网安备 3408032000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