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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学生工作例会

发布单位: 党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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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我校召开学生工作例会。副院长闵永新出席会议,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学生处、财务处、教务处、保卫处、团委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闵永新副院长指出,学生工作要按照学校的整体部署,紧紧围绕学校的发展目标,认真贯彻何小祥书记、朱士群院长在处级干部培训班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精神,将改革、创新精神落实到学生工作的各个方面,深入开展学生“四成”、“三修”教育工程,不断提高学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闵永新副院长就近期学生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科学引导学生成长发展。大学生要在学好专业文化知识的基础上,锻炼能力、拓展素质。学生活动的开展应服务于这一教育目标,培养学生的能力、责任、素质。学生处、团委要做好学生活动方面的顶层设计,与财务处一起,在保证学生活动质量与效果的基础上,规范、合理制订学生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二是扎实抓好学生安全工作。学生安全工作是学校各项事业的生命线,也是衡量辅导员工作情况的重要标准。辅导员老师在履行岗位职责时,做好日常管理员、指导员和服务员三种身份,要熟悉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通过有效的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实现学生个性化发展;三是认真做好学生思想引导。学生工作要认真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即信仰问题和底线问题,关节点是诚信问题。当前,学生工作面临着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的任务,辅导员老师要按照教育部出台的《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有关要求,牢固掌握辅导员老师的专业知识,熟练运用辅导员职业的业务技能,最终要将这些知识与技能运用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之中,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习和生活方面的问题。

财务处负责人介绍了学生活动经费的预算情况和管理要求;保卫处负责人通报了近期学生工作安全。与会人员深入、细致地讨论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学生评优等方面工作。(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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