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首页

我校召开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情况汇报会

发布单位: 党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3-06-09
分享到:

6月8日上午,以安徽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汪光阳为组长,安徽工业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王薇、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王俊为成员的省委教育工委督查组一行来校,督查我校党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情况。党委书记何小祥,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殷红,党委委员、组织部长陈光明出席了汇报会。党办、组织部、纪委、宣传部、人事处、工会(教代会)、学工部、团委、政法学院等部门和学院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

校党委书记何小祥主持汇报会。他指出,我校党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大力推进学校党的建设,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学校党委办学治校能力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广大党员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学校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何书记还就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党管人才等方面谈了体会和感受,与督察组一行进行了交流。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殷红代表学校党委向督查组汇报了我校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工作情况。我校党委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坚持《条例》的学习贯彻,确保《条例》落到实处;坚持党的领导,保障党委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党建工作机制创新,发挥二级学院党组织在学院事业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基层组织工作创新,推进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强化党对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激发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增强党建工作的师生认同感。

在听取汇报后,安徽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汪光阳指出,中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是高校基层组织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安庆师范学院党委认真贯彻中央《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具有很多的特色和亮点。希望安庆师范学院各级党组织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彰显自己的特色和优势,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党建工作统领学校事业再上新台阶。

会后,督查组还仔细审阅了相关文件资料。(组织部 张万茂)

菱湖校区:

安徽安庆菱湖南路128号
邮编:246011

龙山校区:

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
邮编:246133

版权所有:安庆师范大学    皖ICP备16009723号   皖公网安备 3408032000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