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至20日,由教育部主办、辽宁省教育厅和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协办的2011年全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教学基本功大赛在沈阳体育学院隆重举行。我校体育学院师生组成的代表团代表安徽省参加了本次比赛。经过7天的激烈角逐,我校代表团最终获得了团体总分三等奖、基础理论三等奖和运动技能三等奖以及精神文明运动队的佳绩。其中,在篮球1分钟投篮测验中,我校获得了单项第2名;在英语知识理论测试中,我校获得了单项第9名。潘静静、黄柳杨两同学还被评为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


高校体育教学基本功大赛是检验我国高校体育教育专业教学质量、教学水平和办学能力,展示学生的专业素质和精神风貌的全国性教学竞赛活动,每三年举行一届。其考核主要分为理论知识和运动技能两个部分,理论知识包括专业基础理论(运动解剖学、运动心理学、运动保健学、学校体育学、体育政策法规和体育时事等内容)、英语和计算机操作三项内容,运动技能包括田径、体操、球类、武术四项内容。
教育部随机抽选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4所设有体育教育专业的全日制本科高校代表所在省区市参加本次比赛,从每校抽取18名2008级体育教育专业本科生做为初步人选,最后由各学校自行选定其中8名学生(男生6名,女生2名)参加比赛。(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