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下午,人文与社会学院在菱湖校区红楼会议室召开人文教育专业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研讨会,副院长王海燕教授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来自人文与社会学院、科技处、学报编辑部、文学院、教育学院和资源环境学院的人文教育专业导师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人文与社会学院副院长、人文教育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领导组常务副组长李义中教授主持。

王海燕副院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她表示作为学校人文教育专业国家级教学团队的一员,将会一如既往地支持学校人文教育专业的建设和发展。针对会议讨论的“人文教育专业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王海燕副院长指出:导师制的核心——思想上的引导,学习上的辅导、科研上的指导、心理上的疏导“四导”很全面地概括了导师的职责,但在实施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有所侧重。她认为,导师在与学生交流过程中要因材施教,帮助学生确定多元化的发展目标,注意目标和过程的一致性,不宜确定统一的指标;她强调,导师制在我校人文教育专业率先实施,很多工作都处于探索阶段,与会导师要灵活处理好导师制与人才培养方案关系,课堂、实践关系,导师与辅导员、班主任之间关系等诸多关系,勤于总结,争取出好的成果和经验。最后,王海燕副院长还就前段时间带队赴德国考察教育工作的感受,结合人文教育导师制问题,与会同志进行了分享。

人文与社会学院副院长、人文教育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领导组常务副组长李义中教授简要介绍了我校人文教育专业实施导师制的相关情况。他认为,人文与社会学院党政班子高度重视人文教育专业导师制工作,就相关问题前期已经进行了比较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出台了实施方案,各项准备工作均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他希望与会导师在辅导学生过程中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传道、授业、解惑,实现使学生受益的最终目的。
与会人员围绕《人文教育专业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观点和建议。与会导师表示,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很有必要,今后将全力配合和支持这项工作的开展。此次研讨会的召开,既是人文与社会学院部分实施导师制的一个小结,也标志着人文教育专业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安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