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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评为市综治委优秀成员单位

发布单位: 党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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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庆市委、市政府《2016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和2016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细则的要求,2017年初安庆市综治委对各县(市、区)和市综治委各成员单位2016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近日,安庆市委、市政府下发了《中共安庆市委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我校被评为“市综治委优秀成员单位”。

2016年,我校在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市委政法委的坚强指导下,全面加强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工作基础,健全安全制度,完善防范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了各类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切实维护了校园安全稳定。

新的一年,我校将进一步落实综治工作主体责任,强化内部安全防控,认真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为创造更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新贡献。(吴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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