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体育学院吴海鸥老师由安徽省体操运动管理中心推荐、受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选派,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体操预赛暨2013年全国体操锦标赛裁判工作(大连赛区)。
本次全国运动会体操预赛,在安徽省仅选派了两位男子体操裁判参加执裁,而我校吴海鸥老师是其中之一。他也是安徽省首位担任全国运动会体操裁判的高校教师。由于执裁认真、公正、严谨、精准,吴海鸥老师在裁判员总结会上得到了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黄玉斌的点名表扬,赢得业内人士的一致好评。
四年一度的全国运动会是国内水平最高、规模最大、影响最深的综合性体育盛会。而我校吴海鸥老师能得到本次执裁机会,一方面说明了我校青年教师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在省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校长期以来注重对青年教师的培养与锻炼得到了具体体现。
除担任裁判工作外,体育学院还经常组织青年教师和学生参加网球、健美操等全国性赛事,以加强交流,扩大影响,提升专业实践能力。(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