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密同学无视校规校纪,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14天以上,情况如下:
学 院
班 级
学 号
姓 名
性 别
情况说明
音乐学院
音乐学2012级1班
180112008
刘 密
女
该生于2014年4月8日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至今仍未返校
据《安庆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未经批准,离校连续14天以上的,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可作自动退学处理。”现公告催促刘密同学于2014年5月30日之前返校办理手续,逾期按自动退学处理。
教务处 学生处 音乐学院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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