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动态

首页 >> 学术动态 >> 正文

法学院承办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制定背景下婚姻家庭法制建设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合肥举行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19-12-04

12月1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制定背景下婚姻家庭法制建设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合肥市律师协会第一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研讨会由安徽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安徽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法学院和合肥市律师协会承办。安徽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和理事、安徽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区法院法官、全省各高校婚姻法学教师学者、全省各地的律师和新闻媒体代表共计200多人参加了会议。法学院焦少林院长、聂早早教授和民商经济法学教研室教师、研究生共11人参加了会议。

在开幕式上,安徽省法学会余永东秘书长、合肥市律师协会赵永英副会长和安徽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法学院院长焦少林分别致辞。焦少林介绍了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的发展历程和现状、法学院的建设发展情况,对本次研讨会主题的确定等进行了说明。

本次研讨会分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研讨在上午进行,由安徽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安徽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曹冬梅律师主持,在欢快有序中进行。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王国庆、张雅作了大会发言。

第二部分主要围绕民法典继承编草案研讨在下午进行,由焦少林主持,与会代表争相发言,热烈讨论,高潮不断。法学院教师李雪、苏敏和法律硕士研究生丁迪娅、谭珍珍作了大会发言。

研讨中,大家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制定为背景,立足于司法实践,升华于立法建议和法治理念,围绕主题,积极为完善我国婚姻家庭法制发表真知灼见。焦少林在点评时认为,在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完善和实务中,需要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观念和法律思维,处理好夫妻财产制度与一般财产制度、婚姻自由与婚姻家庭责任之间、婚姻当事人的权益与未成年子女权益最大化、婚姻家庭与继承法与伦理道德之间等关系,才能理解具体法律规范的内在精神,正确地设计、理解和适用法律规范。

焦少林在总结时认为,本次研讨会上理论界和实务界交流、律师与法官对话、理论与实践结合,呈现出携手办(两会共同主办、两单位共同承办)、规模大、交流热(多方互动、争抢发言、广泛交流),探讨深(既有高大上的理论问题又有接地气具体实践问题,既述事实又说法理)、成果多(讨论的问题、取得的共识、启发性观点多)等特点,取得了圆满成功。(文/丁迪娅等)

版权所有:安庆师范大学    

皖ICP备16009723号   皖公网安备 3408032000105号 

菱湖校区:安徽安庆菱湖南路128号  邮编:246011

龙山校区: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  邮编:246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