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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月】:法学院开展“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单位: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9-03-18

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法学院在菱湖公园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

“3月是雷锋月,消费者权益日临近,我们想举办一个活动既可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时又符合法学院特色,经过部门内部协商,我们选择了举办这次的普法宣传活动。”法学院学生会外联部部长秦金城介绍,为了活动的顺利举办,他们提前向学长学姐询问了以往类似活动的具体情况和注意事项,并进行了发布招募法律志愿者通知、购奖品、打印问卷和传单等前期准备工作。

此次法律宣传志愿服务队由十余人组成,分为传单组、问卷组和摄影组三组。活动通过分发活动传单和维权服务知识答卷等方式进行,向市民们宣传知悉真实情况权、人身财产安全权、公平交易权等各项消费者基本权利。

 

活动中,志愿者举出生活中实际维权案例,一对一帮助市民们解答自我消费维权的疑惑,并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问题组织了随机有奖问答活动。“我们特地设置了这个有奖问答环节,我们向路人提问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答对了就有奖品。希望通过这样的环节增加互动性,调动市民们的积极性。”秦金城表示。

“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很多消费者认为能私下解决就不用打消费者维权电话,或者有自认倒霉的心理。”志愿者服务队成员黄涛说,相信经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对增强消费者维护自我权益的意识有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活动得到了很多居民的支持与配合,普法的初衷是让所有的民众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法律都能知晓,让普通民众都能了解与自身权益相关的法律,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能够首先想到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秦金城说,这次活动同学们用实际行动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希望能够鼓励更多的人加入到志愿服务中来,帮助市民了解基本维权知识,树立维权意识,当他们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及时找到应对措施,以合法途径解决消费问题。(邱焱平 陈寒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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